军队的基石
旧中国军队的士兵军衔制度(1901~1949年)(续)
北洋政府时期的陆军和海军士兵军衔制度
陆军中隶属于军佐科管理的士兵称为“同士兵”,按军需、军医、军乐等各科划分。同士兵军衔分为同军士及同士兵两种,同军士包括:上士、中士、下士,同士兵包括:上等兵(工)、一等兵(工)、二等兵(工),并在其军衔前冠以该业科名称。但各科等级设立有所不同。
其中军需科同士兵称为经理军士和经理兵,包括:军需上士、军需中士、军需下士,以及属于军需科经理军士的缝工军士和靴工军士,各级经理兵卒分别称为缝工和靴工。军需科不设兵。军医科同士兵称为卫生军士、卫生兵,包括各级 ……阅读全文